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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建设“六个基本要求”
时间:2018-08-27   浏览次数:

党支部建设“六个基本”要求

 

一是基本组织方面。按照党章规定,规范党组织设置,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成立联合党支部的,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兼合式”党组织必须要有1名以上在册正式党员。党员人数超过20名的党支部应合理划分党小组。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规定。

二是基本队伍方面。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队伍政治素质过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班子及“两委”班子配备合理、团结协调,有战斗力和凝聚力;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者,数量充足、业务熟悉、结构合理;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党员队伍充满活力。

三是基本活动方面。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等活动;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定期开展主题党日,在主题设计上突出“党味”,在内容安排上贴近党员实际和群众需求,在组织形式上灵活生动。

四是基本作用方面。围绕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在基层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党中央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中发挥领导作用。强化政治引领,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优势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基层各类组织自觉贯彻党的主张,确保基层治理正确方向。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赢得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拥护。

五是基本制度方面。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执行党组织议事决策、沟通协调、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党费收缴使用、党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和关心关爱困难职工群众制度。

六是基本保障方面。把党建工作经费纳入企业、单位、部门预算,足额保障;建立党建工作等各类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并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有关党务工作人员待遇保障政策;规范建设党组织活动场所,完善功能作用,促进场所“一室多用”,场所管理使用制度健全,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址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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