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标 准 及 要 求 |
基本 组织 |
规范党组织设置,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应按规定及时升格为党委、党总支,并根据实际合理划分党小组;能够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
党组织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明确、规范。 |
建立规范的党建工作管理台账,做到党员基本情况、入党积极分子等基本情况清楚。 |
基本 队伍 |
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大力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习带头人”培育工程。 |
党支部班子配备合理、团结协调,在党员和职工群众、学生中有凝聚力和影响力。 |
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按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的要求进行配备。 |
党员档案及发展党员台账完整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能按计划完成。 |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经常性地组织党员培训,定期开展党员考核评价,推行“双培养”。 |
基本 活动 |
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规范开展教师党员党内学习教育制度,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
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每位教师每年参加师德学习教育不少于10个学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
组织开展党支部立项活动,持续开展“书记好党课、党员好故事、支部好案例”创建活动。推动教师党支部之间、教师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之间、教师党支部与校外党支部之间开展“共建共创”活动。 |
党员主动参加“厦门党建e家”相关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党员全部亮明身份,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
基本 作用 |
积极开展争创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活动,设立党员“责任区”“先锋岗”,组织党员开展“党员突击队”“党员示范岗”“党员志愿服务队”等。 |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抓好教室、寝室、图书馆、食堂和网络等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 |
联系帮扶、关心关爱困难教师和学生,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
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开展社会公益等活动,履行社会责任。 |
领导所属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加强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 |
基本 制度 |
认真落实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党费收缴使用、党务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等制度并规范运行。 |
建立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健全议事决策制度、沟通协调机制。 |
严格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创新方式方法。 |
建立党员与师生结对制度,鼓励党员学术带头人与青年教职工结对子,党员与学业优秀的学生结对子,发挥“学术导师”和“政治导师”作用,引导他们主动向党组织靠拢,为党员队伍注入新动力。 |
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
基本 保障 |
加强对党建工作各类经费的管理使用,建立管理使用办法,并严格执行。 |
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计算工作量。 |
整合利用学校现有场所,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党建活动室达标建设标准建设党建活动室。建立多种形式的教师党员教育实践和服务基地。 |